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海绵锆增容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海绵锆增容项目已委托锦州鑫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形成后,我单位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等情况及现有工程环保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海绵锆增容项目
选址情况: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区合金里59号(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拟在新材料事业部海绵锆生产线冶炼车间现有5套还原、5套蒸馏基础上,新增一台还原炉、一台蒸馏炉及附属配套设备,快速形成100吨/年的新增产能,年产量500吨规模。增容项目全部利用原锆主厂房及附跨厂房,以及原有供电、循环水系统,无新增建筑物及构筑物。增容同时对尾气环保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废水、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工程总投资634.69万元,环保投资约为247.48万元,占比为39%。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纸质版查阅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jinzhouxinwang.com
(2)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海绵锆增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获取请联系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7741670707(安德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厂址附近居民,以及任何关心本项目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2018年第48号公告附件1或者直接登录以下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进行下载公众意见表。
(1)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均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均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信锦州金属有限公司
地址: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区合金里59号(现有厂区内)
联系方式:17741670707
电子邮箱:53391429@qq.com
联系人:安德福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锦州鑫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渤海大学原科技实验楼307房间
联系人:王彤
电话:15241180932
综上,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四号)要求。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海绵锆增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海绵锆增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础信息表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海绵锆增容项目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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